桃子TY 发表于 2021-9-9 14:29:54

招聘辅警!新区公安期待你的加入!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镇江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受市公安局委托,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特制定招聘简章。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0名,工作单位在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巡特警大队,接受试用期强化训练,通过考核后择优分别录用为应急处突岗、高铁巡处岗及纪委看护岗辅警。其中:应急处突岗23人、高铁巡处岗12人、纪委看护岗5人。

二、用工性质及待遇
聘用者为第三方劳务派遣用工,本人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交由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管理、使用和考核。试用期(3个月)工资按照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执行所报考岗位相应工资标准(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提供交通班车,同时享受职工福利、伙食补贴、年度考核金等,并根据镇江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财政状况等实行动态调整。聘用人员和用人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三、招聘条件及限制
(一)基本条件1、拥护宪法,拥护中国xxx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警务辅助工作,服从安排;2、镇江市常住人口或持有《江苏省居住证》的外省市人员,在本市有稳定合法住所;3、男性,大专以上文化(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4、身体健康无缺陷、无纹身,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双眼裸视或矫正视力4.9以上,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5、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4、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报考应急处突岗人员需要参加)、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地点: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金港大道88号)。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个人征信报告等原件(自备复印件1份)及2张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现场填写《镇江新区公安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报名表》。时间:2021年9月13日至30日(休息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证件进行审查。凡具有不宜录用情形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能测试。报考应急处突和高铁巡处岗位的辅警需要参加体能测试,参照《全国公安民警综合体能练兵考核标准》执行,测试项目为50米跑、俯卧撑、坐位体前屈、2000米跑等四项。将根据应聘人员测试成绩综合确定入围人选。
(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基本法律常识等,笔试成绩占总得分的50%。(参加笔试的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采用非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占总得分50%。(参加面试的人员、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按笔试、面试成绩占比,采用百分制合成总得分。并根据总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由应聘人员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体检合格人员及其直系亲属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对应聘人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是否有违法乱纪行为及亲属相关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八)培训。对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基本法律法规法规、纪律作风、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实施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录用。对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聘为正式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中止,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招聘简章由镇江市公安局新区分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8955592,孙警官、陈警官。

来源:平安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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